关于组织开展我院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79号)要求,结合学院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现状,现就我院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限额
课程类建设项目 | 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和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 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类项目 |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 | 教学成果奖 |
3 | 3 | 4 | 4 | 2 |
共10个 | 4 | 2 |
注:高职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成果奖每校另外单列1项。MOOC项目学院限额不超过5个。各类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二、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1.11月7日前,各系部(部门)汇总整理项目申请书,并将申请书电子版集中报送教务处。
2.11月12日前,教务处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和校内公示;11月14日前登录“安徽省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填报项目申请书并进行网络推荐;将纸质推荐文件和项目申报汇总表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
3.项目申请人要认真研读项目申报指南,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和申报条件,认真撰写项目申请书,严格遵照申报时间节点及要求。各系部(部门)要加强项目申报统筹和审核工作,对就业率低、招生困难的专业原则上不应安排申报各类质量工程项目。
附件:2019年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材料
高教网相关网页:
教务处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