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5-19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6〕25号)要求,教务处组织专家对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项目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附件1、2)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9日至5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陈昊,联系电话:2753175。
附件1: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非课程类)2026年度结题验收项目评审结果一览表
附件2: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非课程类)2026年度中期检查项目评审结果一览表
教务处
2026年5月19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6级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制(修)订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