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振兴计划部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院项目建设规划与现状,现就我院2015年度振兴计划项目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限额
(一)振兴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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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 |
教学改革与质量提升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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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 |
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
教学成果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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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限额 |
1 |
6 |
3 |
注:教学成果奖等级为二等奖及以上。
(二)质量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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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特色专业或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
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或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
精品开放课程 |
教学名师 |
教学团队 |
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
教学研究项目 |
教学成果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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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限额 |
1 |
1 |
1 |
2 |
1 |
1 |
4 |
2 |
注:4个教学研究项目中有1个为重点项目,其余为一般项目;教学成果奖等级为三等奖。
二、申报相关说明
1.振兴计划与质量工程中的教学研究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已立项且未结题的教学研究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个人参加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得超过2项(最多主持1项)。
2.振兴计划与质量工程中的教学成果奖由学校统一报送并排序,由省教育厅评审遴选并确定奖项等级。
省级教学成果奖励优先向教学一线倾斜。由学校领导牵头申报反映学校整体水平的综合性教学成果,每校申报数量不超过1项,且全省同类项目单独分组评审。由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项目每校申报数量不超过3项。
对指导学生参加省教育厅认定的全国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级比赛获得国家赛事等级奖励的学校和教师,可以单独申报教学成果奖(获得全国最高等级奖的可申报一等奖,获得全国第二等级奖的可申报二等奖,获得全国第三等级奖的可申报三等奖),不占学校指标,由学校提供原始证明材料后向省教育厅高教处申请开放申报指标。
3.振兴计划申报项目须填写《预算支出指标经济科目细化表》,与申报书一并提交。
4.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由学校组织申报。
5.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申报不受指标限定。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1. 8月26日前,各系部(部门)汇总整理项目申请书,系部审核后将申请书电子版集中报送教务处。
2. 9月5日前,教务处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和校内公示;9月10日前,项目申报人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完善,各系部(部门)将申请书电子版(定稿)报送教务处。
3. 9月13日前,教务处登录“安徽省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填报项目申请书并进行网络推荐;9月15日前,教务处将纸质推荐文件和项目申报汇总表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
4.请各系部、相关部门认真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统筹安排、集中申报各类项目,严格遵照申报时间节点,加强申报审核工作,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附件:省教育厅申报通知
教务处
2015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