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及相关处室:
2012年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名单已经公布,现将文件(皖教高[2012]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建设投资和预期目标的实现。
各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和研究工作,并于2013年1月20日前将《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纸质、电子版各一份)报送教务处。任务书经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审核通过后,报送省教育厅备案。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附件:皖教高[2012]14号
教务处
201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