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4号)的要求,结合学院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现状,现就我院2014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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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
特色专业 |
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或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
精品开放课程 |
教坛新秀 |
教学名师 |
教学团队 |
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
教学研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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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分配名额 |
共7个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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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推荐名额 |
1 |
1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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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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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注:名师(大师)工作室、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不设限额。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1. 9月9日前,各系部(部门)汇总整理项目申请书,并将申请书电子版集中报送教务处。
2. 9月15日前,教务处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和校内公示;9月19日前,项目申报人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完善,各系部(部门)将申请书电子版(定稿)报送教务处。
3. 9月22日前,教务处登录“安徽省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填报项目申请书并进行网络推荐;9月29日前,教务处将纸质推荐文件和项目申报汇总表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
4.请各系部、相关部门根据项目申报指南,结合本单位现有项目基础和建设需要,统筹安排、集中申报各类项目,严格遵照申报时间节点要求,加强项目申报审核工作,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附件: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相关材料
教务处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