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强化质量工程项目管理,落实质量工程项目配套经费,切实提高项目建设成效,推动与提升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水平和质量。经学院研究,决定将对学院现有“质量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具体事宜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08年以来所有省级、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方式
项目负责人自查和学院检查相结合进行。请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的要求,填写并提交《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2)以及项目阶段性成果材料,到期项目请填写《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结项报告书》(见附件3)及相关材料。电子材料请发至wg1980@yeah.net,纸质材料(1份)报送教务处1。
三、检查时间
10月26日—11月10日。
四、相关说明
1.本次检查立足于建设实效,着重检查自立项以来项目建设开展的情况和取得的建设实效。对于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视情况予以警告、中止或撤销等处理。“质量工程”项目检查结果向全校通报。
2.中期检查报告书、项目结项报告书中所提及的主要建设成果,均需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3.教务处将对质量工程项目进行资料归档,主要包括:项目申请书、项目立项任务书、项目中期报告书、项目结题报告书,阶段性和最终研究成果。
4.教务处和财务科将依据《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本次检查情况,拨付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经费。
5. 质量工程项目的认定:项目由校级申报立项建设为省级质量工程的,认定为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项目名称与内容相同、相近的“质量工程”项目,二者取其一。
6.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另需提交2011年度进展报告。
7. 逾期未报材料的项目将予以撤销。
附件1: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汇总表
附件2: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
附件3: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附件4:质量工程项目结题申请书
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质量工程” 项目检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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