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10-18
重修及重修报名的通知
截止2012年10月17日,仍有部分学生存在课程没有通过,按学籍管理规定决定给这部分学生安排重修的机会。具体安排如下:
1.2012年10月18日—10月24日前去各自系部报名交费.
2.重修上课时间为2012年10月26日至2012年11月20日,具体上课时间、地点和授课教师由系部安排并通知相关同学;同时上报教务处备查。
3.2012年11月30日前系部将重修成绩报教务处。
教务处
2012年10月18日
上一条: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2012年度“优秀教案评选”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