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3-26
截止2012年3月20日,仍有部分学生存在课程没有通过,按学籍管理规定决定给这部分学生安排重修的机会。具体安排如下:
1.2012年3月25日—3月31日前去各自系部报名交费.
2.重修上课时间为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具体上课时间、地点和授课教师由系部安排并通知相关同学。
3.2012年5月6日前系部将重修成绩报教务处。
教务处
201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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