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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19


     

    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5〕124号),决定开展2025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数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省级推荐限额

    备注

    1.专业类

    1-1 服务新兴产业特色专业(群)

    2


    1-2 专业教学资源库

    2


    1-3 微专业建设

    2


    1-4“人工智能+”专业


    省厅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专业进行评审,根据申报专业的基础和相关材料确定立项数

    2.课程类

    2-1 高水平课程

    3

    同一专业同一课程不得重复申报同类项目

    2-2 高水平教材

    3


    3.师资类

    3-1 教学名师

    7


    3-2 高水平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3-3 教坛新秀

    原则上申报数量不低于教学名师申报数量

    4.实验实训类

    4-1 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1


    4-2校企合作生产性共建共享实训基地

    1

    需要满足申报指南中六项条件中的三项。

    5.教学研究项目

    5-1 教学研究项目

    6(其中重大重点不超过申报总数的30%)

    1.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

    2.教育教学管理项目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单设推荐名额,限额3项,其中重大不超过1项。

    6.改革示范类

    6-1 数智化转型示范校

    ——


    6-2职教出海建设项目



    高等继续教育建设项目

    教学与管理研究项目

    1(重点或一般)

    此类项目详细申报要求见附件《2025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全日制本科与继续教育)申报指南》

    在线精品课程建设

    2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数字化标杆校建设

    1

    非学历继续教育品牌建设项目

    1

    二、材料提交

    1、各申报单位须于1125日前报送申报书、支撑材料(根据项目需要)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至邮箱(3228962652@qq.com),逾期不受。报送的电子版材料按照《2025年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附件7)要求命名,总大小不超过50M,单个文档不超过10M。同一类别放在一个“以项目类别命名”的文件夹里,如专业类、课程类等。各单位务必确保申报汇总表的各项信息正确无误。

    2、以系部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同类项目2项或以上须在汇总表注明排名情况,不接受教师个人申报材料。

    三、有关要求

    1、各系部负责对本系推荐项目负责人、参与人及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政审。要求对我国政治制度以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理解和表述准确,对国家主权、领土表述及标注准确。项目的负责人及参与人,如曾受党纪政务处分、发生教学事故等,应已不在影响期内方可推荐。

    2、各系部应围绕学院双高计划建设、办学能力评价、升本创建等重点工作,统筹安排专业类、课程与教材类等集体建设类项目申报,对就业率低、招生困难的专业原则上不应安排质量工程项目。

    3、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其中个人建设类项目不得超过1项。在研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超过2项(含2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奖励性项目除外。

    4、项目负责人有1项在研项目,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近2年有延期或撤项项目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

    5、各类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申报条件及具体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申报材料


                                                                         教务处


      2025年11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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