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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我院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29

    各系部、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97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现状,决定对我院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2008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包括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教学团队、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教学研究项目等。

    二、年度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其他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1.学院成立项目检查验收领导组和专家组,对所有立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

    2.1125日前,各系部、相关部门组织有关项目负责人对照任务书进行自查和总结,并报送教务处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成果支撑材料等(电子和纸质材料各1份)。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成果需在学院质量工程专网上发布,成果展示形式详见《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附件4

    3.12月初,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材料进行检查验收,通过查看材料、现场考察、召开汇报会等形式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

    4.1215日前,学院汇总整理项目材料,完成电子材料的上传和纸质材料的报送工作。教研项目检查和验收材料、教学成果奖的成果推广应用情况将在本校质量工程网上发布,其他各类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将在安徽高教网上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其他要求

    1.各系部、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到期项目必须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已到期结题但未申请延期的项目,作撤项处理。2008年以后立项应结题且已经批准延期一年结题而未结题的亦作撤项处理。

    2.各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各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3.本次检查和验收结果作为今后立项校级质量工程、推荐省级质量工程以及振兴计划项目申报评审的重要依据。

    4. 项目负责人务必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特别是集体项目的经费使用要真正用于专业建设、师资培训、课程改革、人才培养等,务求实效。

     

    附件: http://www.ahgj.gov.cn/72/view/2939皖教秘高〔201497

     

     

    教务处

    201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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