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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我院2012年质量工程项目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17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开展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和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250号)文件的要求,教务处决定对我院所有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开展项目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79日—727日,项目负责人自查

    1.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对照任务书进行自查和总结,提交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到期项目不能结题的,须于723之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提交项目整改方案。

    2.7月27前,省级特色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需加入专业建设与职业发展管理平台,填写建设专业的相关信息,录入日常教学活动。具体要求见《关于继续做好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2012年度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230号)

    3.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在学院2011年质量工程项目检查的基础上,补充和完善项目建设相关资料,重新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电子版。校级质量工程检查的结果将作为申报2012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依据。

    上报材料电子版发至教务处邮箱:mastcjwc@126.com,纸质材料报教务处1

    二、730日—810日,学院验收自查

    根据省教育厅的文件要求,学院邀请有关校外专家成立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领导组和专家组,对学院质量工程项目进行整体验收自查,并根据检查情况组织开展项目整改和总结,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结题报告、进展报告、成果等在校园网上公示。

    三、830日前,完成学院质量工程项目自查材料的上传和报送。

     

     

    教务处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我院2012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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