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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我院2012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17

    各系部、相关处室: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254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12年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学校限额

    1.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

    2.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1

    3.精品开放课程:3门,课程负责人需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

    4.省级规划教材(另文布置)

    5.数字图书馆

    6.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7.教师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1

    8.教学研究项目:5

    说明: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在校生总数的1.5‰,申报项目为已列入校级立项研究计划的项目

    9.教学成果:6

    详情见《2012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二、具体安排

    1.7月15前,向教育厅高教处提交《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校级管理员备案表》,申请“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权限。

    2.7月27前,申报人发送申报材料电子稿至教务处邮箱: mastcjwc@126.com

    3.8月3前,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与遴选,整理打印纸质申报材料

    4.8月15前,完成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的网络申报、纸质材料的报送及汇总表的邮件发送工作

    教务处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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